成都公租房申请及审核流程

导语 成都公租房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→区(市)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→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公示的流程进行。

  成都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流程

  →申请人通过街道办(镇政府)/线上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提交申请

  →区(市)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

  →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公示

  →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。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,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申请人。

  →获取资格后,实行轮候管理,按照常态化配租或者集中配租方式进行选房。

  成都公租房最新审核流程

  1.受理。申请人通过网络申请的,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2个工作日内线上受理;申请人通过现场申请的,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即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梳理,申请材料齐全的,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提示单;申请材料不齐全的,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出具补正提示单;申请材料明显不符合规定的,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提示单。

  2.要件初核。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,对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并上传电子影像资料:核验未通过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说明理由,需补充材料的,申请人应在10日内提交,逾期视为放弃。已承租人员申请资格复核的,若要件核验未通过,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应将相关情况报区(市)县住房保障部门。

  3.审核。区(市)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通过共享数据核实信息,并对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。审核通过的,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日。

  4.资格确认。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区(市)县住房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人保障资格,可通过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、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;不符合条件的,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,对于已承租人员申请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的,由区(市)县住房保障部门终止保障资格。

  5.异议处理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复审,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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