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原文
导语 2016年度成都警备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?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2016年度成都警备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相关信息。
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
各区(市)县政府、人武部,市政府各部门,有关单位:
按照省政府《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》(川府发〔2015〕43号)要求,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
2016年度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》的规定和部队兵员状况,在2015年秋冬季和2016年秋季退出现役,且安置地在我市的退役士兵。
(一)退役义务兵:
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;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;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、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。
(二)退役士官:
服现役满8年、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;
服现役满5年、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;
年满55周岁或者服现役满30年以上,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;
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现役年限的;
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;
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;
因现实表现、工作能力、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。
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